以台灣亞熱帶氣候為基礎研訂完成一套本土化的綠建築評估系統,針對「基地綠化」、「基地保水」、「水資源」、「日常節能」、「二氧化碳減量」、「廢棄物減量」、「污水垃圾改善」、「生物多樣性」及「室內環境」等就九項指標進行綜合性能評估,將我國的「綠建築」可定義為「生態、節能、減廢、健康的建築物」,綠建築分級評估制度等級由合格至最優等依序為合格級、銅級、銀級、黃金級、鑽石級等五級。
為了協助建築管理機關以及建築物之生產者、設計者、使用者,能精確掌握台灣亞熱帶氣候下之建築物能源使用特性,並有效改善建築能源使用效率之目的,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一套評分與標示之標準方法,稱之為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ERS (Building Energy-Efficiency Rating System) 與只適用於新建住宅的住宅能效評估系統 (R-BERS )。BERS又如下表依「新建建築BERSn」、「既有建築BERSe」、「機構建築BERSi」、「便利商店BERSc」之差異而設有不同評估方法。
此建築能效評估系統將併入綠建築評估手冊中,在取得綠建築標章的同時,一併計算其建築效能。新建近零能非住宅建築NZEB定義為與2000年相比設計節能率ESR50%以上之水準;新建近零能住宅建築NZEB定義為與2000年相比設計節能率ESR45%以上之水準。既有 非住宅建築近零能源建築 NZEB定義 耗能量為市場同類建築母體 EUI分布之 最小值與中位值區間之最低20%區間以內之水準。
能源效率標示右半邊代表能源效率等級的「溫度計」,由下往上分別為一到五級,一級為最省電且對環境比較友善的產品;五級為最耗能的產品。左上方的「每年耗電量」耗電量越低越好,可用此數值乘以電類單價即可知年花費。目前受能源標示規範的產品類別有無風管空氣調節機、除濕機、冰箱、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、瓦斯爐(燃氣台爐)、瓦斯熱水器(即熱式燃氣熱水器)、儲備型電熱水器、電熱水瓶、溫熱型開飲機、冰溫熱型開飲機、溫熱型飲水機、冰溫熱型飲水機、電鍋與空氣清淨機。
產品貼上節能標章,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-50%,其效能比強制能效標示1級還要節能,不但品質有保障,更省能省錢。希望藉由節能標章制度的推廣,鼓勵民眾使用高能源效率產品,以減少能源消耗。此節能標章開放51項節能標章產品能源效率基準供廠商自發申請驗證。
針對市場普及率高、耗能大、能源效率差異大或國際上積極推動項目之設備、器具進行管制,為我國最低能源效率之要求。包括漁船用引擎、汽車、機車、電冰箱、螢光燈管、無風管空調機(含窗型冷氣機與箱型冷氣機)、低壓三相鼠籠型感應電動機、低壓單相感應電動機、空調系統冰水主機、鍋爐、螢光燈管用安定器、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、緊密型螢光燈管、除濕機、白熾燈泡、安定器內藏式發光二極體(LED)燈泡、電熱水瓶、貯備型電熱水器、即熱式燃氣熱水器、燃氣台爐、冰溫熱型開飲機及溫熱型開飲機、冰溫熱型飲水供應機、溫熱型飲水供應機、包裝飲用水供水式開飲機、電鍋及空氣壓縮機等。
近零耗能建築在基地內無生產再生能源的條件時,可藉由購買再生能源憑證來平衡能源消耗量。T-REC和國際憑證運作模式相同,以電子憑證的方式發行於電子平台媒合售賣,一張憑證代表1000度電。綠電從發電端會有設備查核的機制;需求端會有發證與交易的追蹤管理機制以避免環境效益被重複計算(參見下圖)。